清華大學 教師多元升等專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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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流程
升等前需要通過至少 三次 教學成果發表外審 資料送審期限:每年 七月底 與 一月底 為因應校特別學術審查委員會「過渡軌升等法規不予修改」之決議,擬定併校後「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學型教師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」執行方式送106年12月22日校特審會審議。後決議由校長指定一名副校長、教務長、竹師教育學院院長、藝術學院院長和副教務長為教學成果外審小組委員。
通過之影像或檔案須由教務處抽存送圖書館典藏 大學教學實務與研究學刊、大學教師優良創新課程及教學競賽 或 其他具審查制度之校級(際)競賽得獎一次,得視為教學成果發表通過一次。 相關規定細節請見 教學型教師升等送審資格審查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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